本品为处方药,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购买和使用,请严格遵医嘱。
规格0.25g×24粒
生产厂家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
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15227
主要成分头孢拉定
贮藏遮光,密封,阴凉处。
有效期24个月
适应症
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、泌尿道、皮肤软组织感染。
用法用量
口服。成人一次0.25~0.5g,每6小时1次,一日不超过4g。
不良反应
常见腹泻、恶心、皮疹。
禁忌
对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。
贮藏与有效期
贮藏条件:遮光,密封,阴凉处。;有效期:24个月。请在有效期内、按贮藏条件保存,过期请勿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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