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热止咳,风热适用
规格100ml
生产厂家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
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615
主要成分鱼腥草、金荞麦、四季青、麻黄、紫菀等
贮藏密封,阴凉处。
有效期24个月
适应症
清热化痰,宣肺止咳。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咳嗽、支气管炎。
用法用量
口服。一次10~20ml,一日3~4次;小儿酌减。
不良反应
少见胃肠不适。
禁忌
对本品过敏、风寒咳嗽者不适用。
贮藏与有效期
贮藏条件:密封,阴凉处。;有效期:24个月。请在有效期内、按贮藏条件保存,过期请勿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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