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格10片
生产厂家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
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6948
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、异丙安替比林、咖啡因
贮藏密封,干燥处。
有效期36个月
适应症
用于头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痛经及感冒退热。
用法用量
口服。成人一次1片,若持续疼痛可间隔6小时重复,24小时不超过3片。
不良反应
偶见皮疹、恶心、呕吐、粒细胞减少。
禁忌
对本品过敏者、严重肝肾功能不全、溶血性贫血患者禁用。
贮藏与有效期
贮藏条件:密封,干燥处。;有效期:36个月。请在有效期内、按贮藏条件保存,过期请勿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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